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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07-19 16:19大小: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针对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直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综治鉴定请在市政法委网站下载表格,由本单位签字盖章、辖区派出所签字盖章、最后在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做鉴定。计生鉴定请在市计生局网站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汉滨区计生局盖章,最后在市计生局做鉴定(市计生局法规科电话3225536)。县级干部廉政鉴定由市委老干局将申报材料收集后在统一在市纪委做、科级以下干部的廉政鉴定在市直主管部门做。

2、县区推荐的先进个人综治鉴定请直接和县区委政法委联系,计生鉴定在县计生局做,县级干部廉政鉴定由市委老干局将申报材料收集后统一在市纪委做,科级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在县纪委做、一般干部的廉政鉴定在主管部门做。

3、各县区推荐的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请以县委老干局、县人社局的正式文件报送市委老干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须经县委、政府签字盖章)。

中共安康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201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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